□殷國安
  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31日上午召開新聞發佈會,通報今年1-9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情況,其中說到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摺合人民幣2億餘元,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。(新華網)
  2億元這個數字讓我們大吃一驚。對此,我有三種感想:一是,腐敗分子太可惡了;二是感謝反腐敗的部門為我們挖出了這隻“老虎”;三是也有點高興:2個億又回到了人民手中。
  扳倒一個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,就能收入2個億,那近來被打倒的大小老虎能為我們“貢獻”多少個億呢?還有“追逃”的收穫,2012年的兩會上,兩高的報告中就說,“去年我國抓獲1631名外逃貪官追回77.9億元”。
  有人說反腐敗影響經濟發展,真是胡說。把貪官法辦,首先就能為人民直接增加收入,而且這個數字相當大。我國曆史上就有“和珅跌倒,嘉慶吃飽”之說。真的“有貪必反,有腐必查”,財政收入可能財源滾滾呢!
  記得山西省蒲縣早就實現了12年中小學教育全免費,除義務教育階段“兩免一補”,還免除中職、高中學費、住宿費和書本費。據蒲縣財政局介紹,實現12年中小學教育全部免費,一年需要花300萬元。我覺得根本不需要財政開支,這個縣出過一個科級“大貪官”煤炭局局長郝鵬俊,專案組查獲的3.05億元違規違紀資金中,僅北京、海南等地35套房的合同房價款就達1.7億元。審後,蒲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,郝鵬俊夫妻因逃稅罪被處以巨額個人罰金,連同判罰煤礦的單位罰金,罰金總額高達2.6億多元。如果把這些錢用來開支全縣教育全免費,夠使用100年!
  反腐敗查抄貪官的錢花到哪裡,要讓人民看得見,這有兩種辦法:一是,直接把反腐敗的收入專項花在民生福利上,直接造福人民;二是,把這筆錢納入財政預算,統一在民生項目中列支,接受群眾監督。
  然而,奇怪的是,到現在大家都不知道這些錢花到哪裡了,各級政府的預算報告中也沒提到。於是我們猜想,這些錢是不是在偵破、追逃時花掉了不少費用?這當然只是猜測,但是應該收支兩條線啊。這筆錢是不是混在政府的“罰沒收入”中?或者還停留在法院、檢察院的賬戶上?既然從貪官那裡追回了損失,就要一律、及時劃轉到財政賬戶,接受預算監督,向人大報告。當然,人大也應該主動追查這筆收入的去向,行使監督權,可不能“東溝釣魚,西溝放生”啊。
  殷國安  (原標題:反腐“收入”花在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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